今年5月台北縣新莊,發生一名3個月大女嬰,疑似窒息而死亡,被保母夫妻先冰在冰箱,再裝進塑膠收納盒,棄置在女嬰父母家門口,兩人逃逸後被警方逮捕,保母夫妻的不負責任讓家屬相當痛心,板橋地院審理過後,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以及遺棄屍體罪,判處兩人各2年有期徒刑。

小女嬰的家人永遠不會忘記53,這個令人痛心的一天,就在凌晨220分,保母夫妻騎著摩托車到女嬰家門口,後座的先把自己的小孩抱下來,然後從腳踏板拿出裝著嬰兒屍體的塑膠箱,快步往前跑,丟在門口。

原本要坐車離開,或許是心虛慌了手腳,小孩根本抱不上車,保母又回門口檢查一遍箱子,最後還是狠心的揚長而去,她花了1分鐘棄屍,過了16個小時之後,小女嬰的爺爺走出家門,才發現怎麼門口放了一個塑膠箱,上面還貼有媳婦的名字?

打開一看,竟然是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的孫女,旁邊有張紙條寫著「小孩在428凌晨35點,自己死亡,我發現後有急救,但是沒有用,對不起」!

檢警在調查過後,發現保母夫婦,半夜5點準備餵奶,但女嬰嘴角有血絲,沒有呼吸、心跳,保母夫婦因為自己詐欺竊盜被通緝,不敢送醫,自行做CPR急救失敗,事後把嬰兒屍體冰冷凍庫裡面長達5天。

檢察官依照業務過失致死及遺棄屍體罪嫌,具體求刑4年,而法官審理後認為,保母夫妻雖然不負責任,但犯後深感悔意,審酌後只判兩人各2年有期徒刑。

 

看到這則新聞,又是令我覺得很難過的一篇,

無論是四個月大的男嬰被母親砍死,

或四個月大的女嬰洗澡時被醉父溺死,

這都讓我想到瑋瑋,如果….時,那我該怎麼辦?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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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西莉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